恋与制作人同人创作征集焕新升级-创作积分系统上线

创作积分系统使用说明

创作积分系统介绍

为了鼓励每一位创作者的热情创作,让更多参与创作的制作人都能收获创作答谢,从「醉梦浮城——恋与制作人3.0版本创作征集·上」活动起,全新创作积分系统将正式上线!制作人们通过创作投稿、累积创作积分,即可兑换心仪的创作好礼~


1、积分获取:参与恋与制作人官方主办的创作征集、话题征集活动,按照活动规则成功发布原创作品,即有机会获得创作积分;发布作品数据达标,可获得额外创作积分;作品最终获得评选名次,将获得大额创作积分。具体获取的创作积分分数以各个征集活动公示的活动规则为准。


2、积分发放:创作积分将以专属兑换码形式在获奖名单公布后的1个月内,由官方账号通过私信发放(微博平台由@恋与制作人同人站 发放、B站/小红书/抖音由@恋与制作人 发放)。获取专属兑换码后,创作者前往【恋与制作人官网-同人专区-注册/登录游戏账户-积分兑换】输入有效的专属积分兑换码,即可成功获取积分。

特别地,每个活动周期每种档位/种类的专属积分,每位创作者只能获取并兑换一次。


3、积分兑换:如有足够的创作积分,创作者可在【恋与制作人官网-同人专区-注册/登录游戏账户-积分兑换】页面内自由选择兑换游戏内创作者专属《恋与制作人》游戏虚拟道具、同人礼盒、周边实物等奖励。


4、积分发放和兑换的时间:创作积分系统分区将于2025年07月开展的「醉梦浮城——恋与制作人3.0版本创作征集·上」活动的评审阶段在恋与制作人官网正式上线,制作人届时可在@恋与制作人 官方微博查阅相关动态,并前往官网相关页面兑换创作积分和/或使用创作积分兑换奖励。


5、关于参与奖创作积分的发放形式说明

①每个活动周期内,创作者成功投稿原创作品后,可进入恋与制作人官网-同人专区-点击【当期正在进行的有奖创作征集活动公告图】-点击公告正文中的问卷链接,进行投稿登记。

②如您的登记的投稿作品符合当期活动参与奖标准,您将获得参与奖及对应创作积分。

③您获得参与奖后,我们将在活动发奖阶段,向您在问卷中填写的可有效登录恋与制作人官网的游戏账户直接发放参与奖创作积分。


*如您成功投稿原创作品,但未填写问卷进行参与奖投稿登记,我们将无法给您发放参与奖创作积分。参与奖获奖结果将不会通过私信进行通知。



积分奖励一览

创作者专属头像框兑换码

创作者专属称号兑换码

创作者专属聊天气泡兑换码

同人礼盒·旖旎

熠幕华章系列-明信片套组

熠幕华章系列-纸袋


*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品类,虚拟奖励与实物奖励将不定期更新,每年均有新奖品加入积分兑换奖励池,例如:2025年起开展的联动活动非卖品周边余量也将上架积分兑换奖励池。具体以届时相关页面实际展示的可兑换品类为准。



奖励兑换说明

1、虚拟奖励的兑换和领取:使用积分成功兑换虚拟道具后,可在【恋与制作人官网-同人专区-积分兑换-奖励兑换查询】页面内查询虚拟道具兑换码,复制该兑换码,可在游戏内点击头像进入【个人信息-兑换码】兑换获取。


2、实物奖励的兑换和领取:使用积分成功兑换实物奖励后,在【恋与制作人官网-同人专区-积分兑换-奖励兑换查询】页面内填写有效的收件信息即可成功领取。实物奖励将定期统一发货,还请耐心等待。


创作积分系统用户守则

1.可以获取创作积分的作品仅限创作者本人原创并系首次发表作品,不得盗用、剽窃、搬运、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任何合法权益;有借物应在借物表中注明来源,并遵守相关素材的使用规则及获得相关权利人授权;若投稿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多人,请投稿人保证该作品已获得其它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授权,并为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人署名。2.可以获取创作积分的作品不得含有其他平台水印,不得含有其他商业IP的大量画面露出,不得带有推广、宣传其他商业IP的意图。

3.禁止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宣扬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创作内容不得出现以任何形式攻击《恋与制作人》和《恋与制作人》角色、攻击其他玩家等,损害《恋与制作人》及其玩家合法权利及相关权益的内容。

4.为维护良好社群环境,禁止使用过度猎奇、违规、争议性的素材,或创作过度猎奇、违规、争议性的内容。

5.禁止创作者于社交平台上以任何形式进行攻击《恋与制作人》角色、攻击其他玩家、损害《恋与制作人》《恋与制作人》角色及其玩家合法权益的行为。

6.禁止任何通过违反活动规则、违反诚实信用的数据注水/作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刷互动数据、通过抽奖等利益诱导方式提升作品数据等。

7.每位制作人在每次活动中的每个作品只能获取一次创作积分,禁止通过多开社媒小号等方式以相同/类似作品多次获取创作积分的行为。

8.禁止通过任何明示或暗示之行为扰乱正常活动秩序,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损害其它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积分兑换码、积分奖励仅限创作者本人领取、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售卖、转让、营利。

9.如经发现、举报及核实,《恋与制作人》运营方有合理理由确认:某创作者违反创作积分系统用户守则,或某非创作者违规获取创作积分及/或创作积分专属奖励的,《恋与制作人》运营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处理:

(1)警告;

(2)立即取消其当次活动获取创作积分的资格;同时,《恋与制作人》运营方有权选择直接扣除积分、收回相关奖励或其他方式追偿。

同时,《恋与制作人》运营方保留一切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其他说明

1、每个《恋与制作人》游戏账户账号下的创作积分长期有效。iOS及安卓官服的制作人可直接登录您的游戏账户进行积分兑换和奖励兑换。渠道服的制作人可在【恋与制作人官网-同人专区 点击注册按钮】注册官服游戏账户后,在官网内登录并正常进行积分兑换和奖励兑换。

*制作人通过【恋与制作人官网-同人专区-积分兑换】页面兑换的游戏道具兑换码,可正常在恋与制作人各渠道服兑换。

2、虚拟奖励总数不限,所有达到兑换积分的账号均可兑换,但每个账号每款虚拟奖励仅可兑换一次。兑换码有效期1年,逾期将失效。每个兑换码仅可使用一次,还请妥善保管。

3、实物奖励数量有限,兑完即止,每个账号每款实体奖励仅可兑换一次。特别地:收货信息一经提交,无法更改,还请谨慎填写。请制作人填写您的个人有效信息,切勿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和地址,以免引起您与他人的纠纷,如制作人填写他人信息带来相关纠纷,《恋与制作人》运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为便于向您交付商品或服务,您需提供收货人个人身份信息,包含姓名、联系电话、收货地址(需填写省、市、区/县、精确到门牌号详细地址)。特别地,为了安全、顺利、准确地向您交付商品或服务,我们可能会和第三方物流/配送方在发货及配送环节共享您的部分信息。如果您不提供此类信息,我们将无法完成相关交付服务。

5、创作积分兑换旨在鼓励创作与感谢积极创作的制作人,相关积分及奖励仅限参与创作的制作人本人领取。如制作人将个人资料、中奖信息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账户而导致的任何个人信息泄露及/或影响领取奖励的,《恋与制作人》运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使用说明与相关活动规则不一致的,在活动规则适用的范围内,以活动规则为准;活动规则未规定之内容,以本使用说明为准。

7、由于互联网的特殊性,任何由于网络问题、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袭、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非正常兑换无效。由于第三方网站通过技术手段恶意攻击或篡改致使相关发生错误,《恋与制作人》运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恋与制作人》运营方保留修正数据并按照《恋与制作人》游戏用户协议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之权利。

8、如您对本使用说明有任何疑问的,欢迎您通过恋与制作人官网客服、恋与制作人微博客服、游戏内客服等渠道联系我们反馈处理。